任我淫书屋----1万多篇色情文学免费让你看!
OCR-100
发言人∶OCR
兽父
近年被揭发的乱伦案件有上升趋势,其实是与社会文化、市民教育水平提高有关,
加上性教育及传媒的宣传,令到不少市民,尤其是小孩子开始了解到甚麽是性侵犯。
於是,遇有这类情况时,便懂得作出投诉及诉诸法律,事实上,以往乱伦罪行一样
是常有发生,只不过受害人不敢投诉,加上保守的“家丑不外扬”心理,很多人被侵犯
後就死忍,可能终身也不会将事件揭发。
另一方面,现时警方及法庭在处理儿童被性侵犯的个案时,手法亦先进得多,受害
女童由进人警署开始,所说的话已被即时录音,作为呈堂证供,而上到法庭,亦可透过
电视联网系统,直接作证及按受盘问,而毋须在庭上面对一大群人。
在各样改善措施配合下,小小女童亦可轻易指证性侵犯她的人,形成乱伦案件曝光
的机会增多,数字亦因此而上升。
根据警方的调查数字显示,涉及乱伦罪行被捕的人士中,平均年龄为四十岁,八成
是受害人的家人或亲属,而受害人年龄平均则只有九岁。
目前,港府鉴於乱伦罪行有越趋严重之势,已考虑加重这方面的刑罚,现时法例规
定,男子与十三岁以上女童乱伦,最高刑罚已定为终身监禁,故将维持不变。
惟乱伦罪行中的企图或煽惑十六岁以下的女童乱伦罪的建议刑期,建议则由两年大
幅增加至十年,希望起到阻吓作用,亦反映性罪行的严重性及对女童提供额外保障。
警务处保护儿童政策组发言人表示,若加刑後,将会令到有关案件须安排在高等法
院面对陪审团审讯,故此所判刑期肯定是会提高。
其实,古语有谓“虎毒不吃儿”,男人如何好色,如何“烂滚”(沉迷色欲),无
论在人情上、在道德伦理上,都不应向亲生女儿打主意。
也有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天下女人多的是,有平有贵,适随尊便,实在用不着
把自己的亲生女儿作为泄欲工具。
但如何仍有些父亲做出这类禽兽的行为呢?
据心理学家解释,这是与男子的“贪新鲜”、“贪方便”的劣根性有关。
不少男人喜欢“开苞”,喜欢狎弄雏妓,这种变态心理,若积压得越久,便容易付
诸行动,婚前性行为普遍,至使很多男人未尝过处女滋味,在现实生活中又无法找到处
女发泄,便会向亳无反抗力的小女孩入手。
而另一方面,香港地人烟稠密,住的空间小,一家几口同处斗室,更助长这秘密罪
行的发生,而身为老婆的,往往为口奔驰,亦疏忽留意女儿的行为和成长,往往到不幸
事件发生後,才会追悔莫及。
心理学家指出,十岁八岁的小女童,在父亲面前并不懂得保护自己,加上正是发育
时期,父亲很容易看到她日益 满的乳房和下体,在亭亭玉立的引诱下,更令乱伦罪行
容易发生。
据资料显示,身为老婆的大多不会原谅老公“搞”自己女儿,罪行一但被揭发,通
常都会变成离婚收场,一个大好家庭,可能因此拆散。
当中一名被重判入狱八年半的父亲,只是被控强奸九岁大的继女,而非乱伦罪名,
这宗案件,其实亦是乱伦案的典型例子。
受害女童的母亲因怀孕後期,没法满足丈夫的性欲,加上仍要外出做工,令禽兽不
如的丈夫有机可乘。
根据女受害人的供词,他们一家是住在大厦天台的木屋,父亲就是在母亲外出时,
於早上将她从上格床拉落下格,并在一个月内将她强奸十多次,有时是隔日一次,有时
是连续两日。
她虽然感到下体痛楚,但也不敢反抗,亦不敢睁大眼睛望,只骤眼见到父亲的阳具
形状像大笨象的象鼻,而当时她更不知道是甚麽一回事,直至她年纪稍大,才知道这就
是被性侵犯,向同学倾诉而揭发出来,证明小女孩是如何无助,被侵犯了,亦不知是甚
麽一回事。
至於另一禽兽父亲,亦是趁屋内无人,非礼强奸年仅十四岁的亲生女儿,并要女儿
用手紧握其性器官直至变硬,期间更上下其手大肆非礼,又以手指插入女儿肉体,但一
直仍未能成功性交,结果是将性器官放在女儿肚皮上,双手抚摸女儿下体直至射精,女
受害人亦是向外人透露而揭发。
警方发言人警告,乱伦罪行现时己极容易被揭发,法庭审讯亦会多方配合,入罪率
十分高,加上当局已经修例加重刑罚,为人父者切勿以身试法。
事实上,随着时代转变,“家丑不外扬”心理已逐渐淡化,为人母亲及女儿的多会
大义灭亲,举报禽兽父亲的罪行。
兽父其实禽兽不如,咸湿的麻甩佬,应切记勿自陷罗网,成为阶下囚。
- 终 -
返回
任我淫书屋
Free hosted by
HyperFree
.com